离婚后财产纠纷:典型案例+裁判观点+成因、提示

离婚后财产纠纷:典型案例+裁判观点+成因、提示

典型案例

双方有离婚协议,一方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的,另一方有权请求履行。

2014年3月31日,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,约定涉案房屋一套归婚生子所有,婚生子由女方抚养,房屋收益在女方再婚前由女方支配,再婚后由男方支配。现女方未再婚,房屋租金一直由男方掌控,女方起诉要求分割房屋租金,一审支持了女方的请求,男方不服,认为双方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,但实际由男方抚养,故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。

《协议书》合法有效,双方均应依约履行。根据《协议书》的约定,女方再婚前对涉案房屋收入享有支配权,虽然双方约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,但并非房屋收益分割的支付条件,因此涉案房屋收益应当分割。

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,一方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新分割的,法院不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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