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

柳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

编号:JLGSLGMK2011年0003号柳沟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(甲方):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柳沟煤矿施工单位(乙方):2011年1月

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?、?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?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等的有关规定,结合沈阳煤业集团山西晋辽矿业有限公司煤矿生产的具体情况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第一条工程概况以甲方安排的施工图为准第二条工程单价确定原则⒈直接工程费⑴人工费及调差:按(2007基价)定额计取,其中:①井下直接工单价:按(2007基价)58.32元/工计算,按83.57-58.32=25.25元/工调差。风镐落岩按放炮落岩的1.5倍计算,震动炮配合风镐落岩按放炮落岩的1.35倍计算。②井下辅助工单价:按(2007基价)47.75元/工计算,按70.89-47.75=23.14元/工调差。③地面辅助工单价:按(2007基价)27.91元/工计算,按45.08-27.91=17.17元/工调差。⑵材料费以预算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为基数不调差,一般支护按100%参与取费,工字钢(U形钢)乘0.7系数后参与取费,钢轨乘0.35系数后参与取费。

⑶机械使用费:①风镐、风煤钻、凿岩机、风动锚杆机由乙方自备。煤电钻由甲方采购,乙方严禁自购,只能向甲方领取,在结算中全额扣除,以上设备不调差。②硐室按机械使用费的80%参与取费,其它巷道按机械使用费的60%参与取费,机械使用费不计入总额。③自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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